海外转诊手册系列之二:什么人合适海外转诊?

2018-06-03
张志浩
5249

  

330822-1P51P0441857.jpg

  随着海外就医市场的逐步火热,赴海外就医的人群在不断扩大,虽然癌症、心脏病等重症疾病依然在海外就医患者人数中占据绝对领先位置,但人工生殖、人工关节甚至是一些常见病比如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患者也加入了海外就医的队伍,那么,是否所有的患者都可以选择海外就医呢?

  显然并非如此。毋庸讳言,国内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供不应求,大医院人满为患,可能医护人员在工作的细致程度上和部分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;国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,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差距巨大,但总体而言,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,医生都有充分的机会赴海外交流学习,以整体医疗水平而言,和发达国家是在同一个水平上的。如果幻想国内疗效不佳的癌症,在海外某个小诊所就能用疫苗完全治愈;或者相信某发达国家偏远山区的诊所能够提供长生不老的药方,那么不免是贻笑大方了。

  有一些疾病是海外就医的绝对禁忌症。比如外伤。曾经有车祸导致脊髓损伤患者向笔者咨询海外手术可能,由于海外转诊耗时耗力,很可能耽误抢救和治疗,同时海外转诊涉及长途旅行,搬送过程中很可能加重原有损伤,可以说此类疾患是绝对不宜海外就医的。另外急症也不合适海外转诊,比如脑栓塞、心肌梗塞、腹膜炎,救命如救火和时间赛跑才是正确的选择,海外就医耗时较长的短板决定了此类患者也不宜选择海外就医。最后,体力衰弱不能耐受长途旅行的也无法选择海外就医。如果医生判断比如飞行不会增加疾病风险,那么患者的体力也至少需要能够在飞机起飞和降落时保持坐姿,才有选择海外就医的可能。

Hospital_staff (7).jpg      

  那么,究竟那些人合适选择海外转诊呢?

  第一类:对目前诊断还有疑问,或者希望了解海外对自己的疾病治疗方案和国内有无区别的。毫无疑问,对自己疾病的知情权是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利,患者也应该充分享有自由选择会诊的权利。部分医院出自各种考虑,拒绝将患者的检查资料比如影像学的DICOM文件交付患者,这其实侵犯了患者的基本权利。

 第二类:海外确有较先进的治疗技术,国内经验尚不充分的。这方面比较突出的例子是质子重离子治疗,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临床四十年以上相比,国内质子重离子治疗起步不久经验尚很难说充分,甚至价格上日本等国家也有优势,因此形成了海外就医的一个热点项目。类似的例子比如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系统。达芬奇手术机器人具有损伤小,动作灵活的特点,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大面积普及,相对国内经验更加充分。

第三类:部分药物已经在海外上市,疗效突出,但国内尚未批准的。癌症化疗和靶向药物进展较快,这方面的事例比较突出。但值得注意的,并非所有海外上市疗效不错的药物都适合国内患者选用:比如日本武田制药的糖尿病新药zafatek在淘宝销售一片火热,令医学界有识之士颇为担忧,第一,买卖处方药在日本非法,这些药物来源可疑,日本厚生省也曾多次公布在中国有假冒药物销售的事实;第二,zafatek一周仅服药一次。日本医生对国内患者追踪病情种种不便,而中国医生又对这个药物认识不足,很容易造成血糖过高或者过低的并发症出现。

 第四类:财力无忧,愿意体会海外医疗服务细微差距的。和国内门诊就诊每天数百患者的就诊压力相比,发达国家就诊多采用全预约制,从制度上保证了事先了解病情的充分,并且和患者有充分的时间沟通,当然,这种差异究竟能造成多大差别,就属于见仁见智的问题了。

写下您的评论吧